報名及提名須知
- 參賽作品可由個人或集體創作,以非牟利為原則。
- 報導內容或評論對象必須涉及本地公共事務,於一年內(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首次於網絡發佈(包括但不限於網絡媒體、博客及社交網絡)。
- 任何人可以自薦或由提名人提名參加。惟提名人遞交提名表格前,須先徵得被提名者的同意。
- 作品參賽後必須以彈性授權方式,如Creative Commons,以便於網絡流通。(如欲了解更多,可瀏覽「香港共享創意」網站:http://hk.creativecommons.org/)
- 每一位參賽人士可以參加多於一個比賽項目,惟每個項目只能提交一份作品。
- 參賽作品可以以筆名發表。
- 獨立媒體職員將會審視所有申請,通知並確認作品符合參賽資格。
- 各獎項參賽作品的候選資格並不相同,提名人及被提名者必須細閱有關資料,交回填妥的表格及提供相關資料。參賽者請自行留意。
遞交報名表格及截止日期
- 各獎項均有獨立的網上報名表格,請在六月一日或以後到 www.inmediahk.org/award 瀏覽及填寫
- 每一項參賽申請均需獨立填寫一份報名/提名表格。
- 各獎項的報名截止日期為 2014 年 8 月31 日(星期日)。
- 所有提名表格及有關資料必須於截止日期或以前填妥,以官方電郵的顯示時間為準。截止日期後遞交的表格將不獲受理,獨立媒體亦不會接受截止日期後所提交的補充資料。
- 參賽/提名表格上的資料及所有提交的個人資料均會保密處理,絕不會出售或轉交第三方。
提名人及候選人的責任
- 提名人/ 候選人有責任提供準確的超連結,並把作品上載於穩定的服務平台。若評審期間評判未能成功登入相關超連結,作品將不獲評分。
- 任何情況下,提名人/ 候選人須確保獨立媒體不會因收取、審閱、持有、處理或儲存提名人/ 候選人提交送呈獨立媒體的任何文件及資料而違反香港版權條例或其他相關條例。若獨立媒體因提名人/ 候選人未能遵守此規定而觸犯任何相關知識產權條例,提名人/ 候選人須完全補償獨立媒體因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
- 提名人/ 候選人須同意獨立媒體有權在有需要時,索取參賽或提名表格上填寫的資料證明。
- 任可參賽作品若出現嚴重歧視性、誹謗、個人攻擊等言論、商業性質的宣傳,本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防止利益衝突
- 為防止利益衝突,獨立媒體現任執委、職員及其直系親屬均不得參賽或提名任何作品。